你好,律师,我是刚结婚一个月,彩礼给女方6万三,没有办结婚手续。而那个女的名义上给我过,但是结婚一个月来已经走20多天了。日子没法子过。我们都是因为双方父母才结的婚。请问下我如何能拿回我的彩礼钱。如果诉讼的话。打赢这场官司的可能性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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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根据您上述的情形如果一方已经给付了彩礼,但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此时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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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证明支付彩礼的数额,证据确凿的话,法院可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每周六是我义务咨询日,电话预约后可以来所详细咨询。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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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实给付了彩礼,且未办理结婚手续您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索回,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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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全部返还你的彩礼,根据你们基本上没有在一快同居生活,可以大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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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法院判决返还部分彩礼费用。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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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