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前夫民政局协议离婚多年,当时离婚协议书里面写的房产归女方。但房产是登记在男方名下,而且男方又不给办理过户手续,但是由女方带着小孩居住在这个房子里面。请问男方在没经过女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利变卖房子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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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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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要求男方办理过户。具体可以带材料和律·师面谈。常州地区,如需法律帮助的,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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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不配合,你需要诉讼解决。离婚协议书可虽以作为房屋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但房产机关一般都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的。由于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对外他是所有权人,如果他变卖房屋你就很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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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