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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3-02 11:30  您好!我在原单位工作六年多,期间结婚生子,因为没买房子,我和孩子的户口都挂靠在单位的集体户口里。去年因为搬家,离单位太远,而且单位加班非常频繁,我经常失眠,吃不消,就辞职了。辞职办手续时,因买的新房还没交付,户口签不出去。单位就让我交了押金(我和孩子两人份的),并且让我签了份申请,内容记得不太清楚了,因为是是单位事先打印好的,只记得限定我3个月之内把户口迁出去,否则每月收取60元(我和孩子各30)户口管理费。请问,这合理吗?

其它综合
2011-03-02 17:19: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