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因何别的孩子打架,把一个拉架的人头部打了一个口子,缝了四针。经检查,颅内没有问题,只是皮外伤。花掉医药费共计1050元(由我们付)。我已经给了受伤者1000元作为补偿费。现受伤者提出还要我们赔偿,赔偿金额大约3000元,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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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要看对方提出补偿的项目是什么?可以委托律师跟对方协商,如果要求不合理,可以到法院解决。
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 贺永军律师
地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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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会由受伤一方到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情鉴定,确定是否构成轻伤,另一方根据结果来承担相应责任。如构成轻伤,则承担刑事责任;如不构成轻伤,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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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赔偿金只有在发生实际损失时才应当支付,如果没有实际损失则要求再支付3000元属于不合理,你们可以拒绝支付。建议您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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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赔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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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对方以何种理由要求赔偿,可以进行协商,必要的话,可以交由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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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对方以何种理由要求赔偿,可以进行协商
若需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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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