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离婚,经法院约定100平方的房子等孩子18岁过户给孩子。现在孩子18岁了,前夫答应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就行了,不需要过户。我不懂经公证处公证以后,他可有权单独处置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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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同意做公证不过户,等公证后再根据公证去房管局过户,如不同意过户你可以起诉他要求过户。对于你儿子来说过户才是安全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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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证处公证是赠与合同公证,公证后你要求到房管局过户到你儿子名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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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依法要求办理过户,房屋只有办理登记后才获得产权。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交生效判决书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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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