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超市买东西,买了二百多块钱的东西,结账时,悄悄往口袋里放了1件价值100多元的东西,结果被抓,拘留5天!派出所民警把我送拘留所之前说,一年之内不可以再出事,只要犯法的程度构成拘留的,就直接送看守所,半年以上!是这样吗?这很重要,希望法律资深人士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补充:其实就是两个问题:1-如果1年内不是盗窃呢,是犯别的罪,罪轻,只够拘留的,也会直接送看守所半年以上吗?2-这样的拘留在公安局,派出所之类的有案底吗?比如我寻人滋事之类的小犯罪,被派出所抓起来,他们在派出所能查出我之前因盗窃被拘留过5天的事情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