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在厂里上班5个月,我要辞工,因为我有病,老板不给辞,说是我们员工要按厂规的规定来辞工。开始上班的时候也没有要求我签合同。厂规定,从9月份到第二年的4月份不可以辞工,我应该怎么办啊?求大家帮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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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你只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还可要单位支付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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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辞职的,并可要求4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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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信即可,可发注明内容的EMS,期满自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批准,涉及工资纠纷的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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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