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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和朋友去洗澡,给一个人打了。警察给判了个寻衅滋事罪,是不是太重了。

其它综合
2011-02-26 21:36: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刑法第293条
    定义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行为。
  • 1、警察无权审判,只有法院才有权审判
    2、至于定罪量刑的问题,还要看你的犯罪事实及情节
  • 律师给的答复我很满意 我希望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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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