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装修时间是2010.1.1到2010.3.31日,我是5.22入住的,这期间装修公司的老板没有来找我收尾款。6.5日那天他来找我收了尾款,我和他在房屋质量上和他给我的产品是假货,还有他给我的产品和合同上的品牌不符合为由要求扣除这些质量不好和假货的金额,但是这样一算正好我不付钱了,他们老板还要付我钱。后他仔细看了预算发现有3个项目有1500元的款项没有在预算单里面体现,叫我支付,我不愿意。这样我们闹到了消保委。
请问
1.从装修到现在我没有一个项目签过验收单,没有任何一项要增加的项目签过变更单后在开工的,但是我入住了,这样算我验收了这套房子吗?
2.有几项增加的项目,在最后的预算单上体现了,这个最后的预算单我没有签字,算我承认吗?

继承
2011-02-23 12: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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