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结婚十年了,女儿六岁,因各方面都不和,我们之间感情已完全破裂,为了孩子一直在凑和着过,从去年他外面有别的女人了,我也警告过他,但到现在一直和那个女的有来往,我现在想离婚。我们买房时他偷偷地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他儿子的名字了,我是后妈,总房价是32万,交了一半,现在月供当中,请问离婚时房子有我的一半的,我该怎么样主长我的合法权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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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归还的按揭款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和其它夫妻共同财产一并分割。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和其他女人同居,你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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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成他儿子的名字了,就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除非你有缴纳月供的证据,否则,离婚时这房子是不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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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时,提出男方私自转移共同财产行为无效,收回该房屋产权并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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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