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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小轿车停在马路边(摩托公交及即将右转车道,但目测离右边数起的第二条车道较近),没有任何指示灯,小车司机开驾驶室门(门开到最大时应越过另一车道),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保险过期,年检过期)上一家三口的乘客一大人和一小孩(未满三岁)碰倒,因120先到接走伤者,头盔又被拾荒者捡走旁人说了又放回(但重放位置有变动,放在伤者位置的脚部),真实现场与交警到后的现场不一样。小孩没发现明显伤痕而未检查。大人乘客膝盖下方被车门碰出血、有受伤,头部(戴头盔)摔地肿鸭蛋大的包,检查没骨折,医生诊断脑震荡等。留观2天后住院至今,已花费医药费九千多、其他吃饭交通等两千多,小车方才给留观的两千。交警未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说要二十三个工作日才有。已多次拿医院欠费单给交警通知小车方垫付,但小车方住院费用至今未垫付一分钱,并还说给两千已是仁义已尽,而且说不定是谁之过?(经办交警可能与小车方熟悉。)  请问,事故责任如何分?各百分之多少?如何赔偿?是否算超载?是否应请律师代理?请律费用大概多少?

交通事故
2011-02-14 13:44:2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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