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独生女14岁,其母过世,房本名字是母亲的,母生前遗愿将房本名字过户给女儿名下,其父同意并将自己一半房产同时赠与女儿,并进行公证,由公证书并交齐公证费4000多元。房子面积:98平米
想咨询:1、房本过户能否写孩子自己的名字吗。
2、过户费用怎么交。
3、如写孩子和其父两个人的名字,父亲为监护人,费用怎么交。
4、如果现在过户交完一笔费用,等孩子18岁时,将名字完全改为孩子的名字,还需要交多少费用
谢谢帮忙解释一下

继承
2011-02-13 18:40: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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