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的问题:2010年10月我骑自行车让摩托车追尾相撞,造成我右小指骨折,医院开病假一个月,我是退休人员,现应聘某单位工作,由于此次事故,使我停止工作一月,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此次事故经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为对方全责。对方应该如何作出赔偿。我要提供什么证明。
您告诉我:“你受到的损失都应当赔偿”。
我除了提供病假证明外,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文件。这期间,因为不能自理日常生活,我请了小时工的费用能叫肇事方负责吗?

交通事故
2011-02-12 11:03: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