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时,他是个离过婚的,而且有一个男孩判给了他前妻,我们结婚时他是个一无所有的人,没有工作,没有钱,没有房子,结婚后由于他打麻将,我们经常吵架,他对我也不太好,结婚后我娘家为了让他和我好好过日子,给他找了一个交“三金\"的工作,我姐姐把房子让给我们住,婚后我们一直没孩子,以后也不打算要孩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俩买房子,这个房子有没有他孩子的份,希望专家能给我一个详细的解答,我现在一直很困惑,如果买了房子以后他将来欺负我或和他儿子一起伤害我,我该怎么办呢,我已经为他做了三次人流了,而且现在我已经35岁了,所以我不会再要小孩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样保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恳求各位专家帮帮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