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我的河北亲戚(男,未婚,29岁)经媒人介绍认识一河南女子(该女子称投奔河北的表哥找工作),认识几天后,双方同意结婚就领结婚证了,我的亲戚为此给她订婚和结婚彩礼钱共2万多(另我亲戚为此还花费得饭费,給媒人的钱等也将近5千元),她说结婚仪式何时举行都可以,而且随我亲戚到工作地方同居半个月后,称回老家看看,结果一去不复返,我亲戚找到河南后,发现其有2个孩子,哭诉自己的苦衷,说了许都抱歉的话,我亲戚回家后精神也受到打击,无精力向法院起诉,家人也不敢向他施加压力,自认倒霉。
现在我亲戚有的证据是订婚时2人的照片和亲属的证明,能告成功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