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婺源是在金华市政府对面那个律师事务所吗?您现在还是那儿的律师吗?我有一个案件咨询,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被告,案件经过以及一些细节,两个关系很好的人喝酒,打赌吃花生,被告说吃完花生给那人10快钱(被告的意思是连花生壳也要吃掉),吃不完那人就给他10块(不吃花生壳),结果发生争吵,那人开始骂人,指点被告,并拿起凳子砸向被告(有证人证词),被告也顺手拿起凳子砸那人,那人被砸到头部左侧倒下,当时没有死亡,后被告送入医院救治,因为一些原因,医院没有救治,被告把人送回来那人的住处放在床上,还没有死亡,第二天,那人从床上掉落到地板上,后经过抢救无效死亡,
差不多就是这样的事情,现在请求您的帮助,您觉得这个案件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现在家属需要一位律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