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左右,我哥哥的一个好朋友突然失踪了,被爆出欠债一百多万,其中我哥哥帮忙担保了6万,由于这6万是高利贷,开始担保的时候不知情,后来这些混混就干脆不向我哥哥的好朋友追债,直接冲我哥哥这个担保人要钱,陆陆续续我哥哥已经帮忙还掉了4万,还有2万未还。在还掉4万后,那张担保的6万元的欠条就拿回来了,但又被硬逼着签了一张新的欠条,关系是我哥哥向向那个混混借的。最近要过年了,那人又来要钱,我哥哥说现在实在没钱换他,他说拿不出钱,过两天他来我哥家里砸东西,若他真来砸东西了,他这样的行为算犯罪吗?我哥哥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