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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7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为了工作的事与同事发生了争执,一言不和结果他大打出手,打到了我的眼镜,结果镜片破裂,划伤了我的右眼,造成外面约5公分的伤口,里面有根稍大的动脉被划断,多处小动脉断裂,流了大量的血。医生还说伤好了以后还会在脸上留下疤痕。在打架的同时他还用铁片划伤了我的大腿外侧。请问这是工伤吗?我要求赔偿,是公司赔偿还是他个人赔偿,应该如何赔偿?我有必要做工伤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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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6 23: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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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