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同志:我母亲有一处房改房,她老人家有轻微脑萎缩症,于2004年初走失,其房屋由我父亲居住,房屋产权未变更。我父亲2005年12月中风,生活基本可自理,有退休工资,我弟弟以照顾老人名义,一家三口搬来与我父亲同住,实际是为方便孩子上学,07年我弟弟将我父亲送进简易养老院,养老院的全部费用只有我父亲退休工资的三分之一;随后我弟弟将我母亲房屋出租,出租收益和我父亲的退休工资均由我弟弟掌握。现我母亲房屋遇上拆迁,我父亲想要回迁,我弟弟坚持要现金补偿,我父亲拗不过,只好同意,并生气病危住进医院,我弟弟与开发商商定现金补偿标准,只想分给我六分之一或五分之一,请问我弟弟的做法合法吗?具体怎样分配才合理合法呢?急盼解答,谢谢!

房产纠纷
2011-01-26 21:29: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母亲名下的房屋如果是婚后的房改房,依然属于你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现在房子拆迁款应当属于两位老人所有,并不存在分钱的情况。因你母亲04年走失,可以考虑宣告失踪。
  • 你母亲走失已经超过四年时间,你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你母亲死亡。该房屋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属于你母亲,另外一半属于你父亲,属于你母亲的一半在你母亲宣告死亡后由你父亲、你、你弟弟及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还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按份继承。
    另外属于你父亲的部分,由你父亲决定分配办法。
  • 你弟弟做法不合法。具体分配基本上取决于你父亲的意见。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你母亲名下的房产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呢父亲、你与你弟弟能够继承的是其中的1/2.这样算起来,你父亲享有该房产的2/3,你与你弟弟各自享有该房产的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