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私人老板的门面衣服店做了十几年的营业员,没签过劳动合同,没有交过社会保险和任何养老保险,工资一直拿的上海市最低工资而且除了国假,周末没有休息。工资发现金的,现在我妈妈要帮我带小孩不想在那里上班了,还能让老板补交以前没交的社会养老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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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要先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能证明劳动关系起始时间的\\加班的证据等,然后可以以单位不交社保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交社保等.一般没什么没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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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行政机关监察机构申请,要求行政机关责令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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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