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一个亲戚是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受信用社主任的安排,采取冒用他人姓名的手段为实际用款人办理小额贷款24笔,共计64万元。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实际用款人以冒用人的名义写的申请书,自行刻的私章,又是用款人自己在借据上以冒用人的名义签字和盖章。请问用款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共犯?

损害赔偿
2011-01-23 23:11: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非法经营罪共同犯罪
经济犯罪 1555
抵押贷款是银行办理吗
民法典 67126
抵押贷款是银行办理吗
借款合同担保方式
民法典 310
借款合同担保方式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格式
民法典 395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格式
债主住到欠债人家里怎样处理
债务追讨 160
债务转让怎样操作才是合法的
公司债务 75
债务人死亡了该起诉谁
债务追讨 100
债务人的财产有哪些
债务追讨 45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如何处理
公司债务 40
债主住在欠债人家里的犯法么
债务追讨 6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