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7月8日到小百合上班的,可是7月29日晚上我上完课准备回家,学校的管事把我叫去了,说把工资给我结了。我说不是每个月的15日结吗?她说,校长本来是想叫你去桐城去上班的,你不能去,所以就不行。那么多老师都不愿意去外地上课,都没事,偏偏我不能去就要开除。后来我问那个管事的,我明天还要不要来上班?她让我自己打电话问校长。我当时马上就打了,校长说在上课,等下下课了给我回电话。她是10点下课的。我等到10点30都还没打来,我就打过去了。第一个电话她接了,可是不讲话;第二个电话占线;第三个电话就关机了。请问这样无故开除了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