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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0年,居住所用房产由我父亲出了一半钱,户名为我父亲,婚后由我单方还款,之后姥姥过世,遗嘱留给我个人25W,用这笔钱将房屋贷款还清。现要离婚,对于这所房产依据法律应如何处理?如果是婚后双方还款后又用继承的钱还清又应如何处理呢?谢谢!!

婚姻家庭
2011-01-23 10:53:1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第一,房子是父亲的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第二,姥姥的遗嘱指明遗产时给你的,也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拿出适合你个人都方案!
    如果回答不够清楚或者不明白可以电话联系!
  •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房子是你父亲的,继承是你个人的,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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