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在2006年我买了一套安置房,通过中价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书,合同中明确写到此房为动迁房,不管以后房价涨跌双方不得反悔,有一方伪约,另一房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所有费用全部有伪约方承担.另外我留3万元等二证出来过户签字时一次付给对方,到二证下来我多次跟对方协商要求过户,对方漫天要价要我给他5万元,我说那么我们只能上法院,上了法院我才知到房产证上还有一个共有人他爸,现在他爸说当初他儿子卖房他不知到.直到我起诉到法院才知到.现在他爸说坚决不同意卖房,次房中有他的份额,没他的同意任何人多不得买卖这套房屋,他用邮政特快专梯给我的,还说并不排除用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那我的合法权益谁帮我维护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