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此处详细描述问题,以便获得律师最佳的回复,建议留下手机号码异地婚姻,双方均为国家公职人员,经亲属介绍,第一双方条件相当,第二两人都已经到了婚姻年龄底线,相识4个月结婚,至今近三年时间,生有一两岁男孩儿。孩子一岁前一直随女方生活,后因男方与其母亲(男方无父亲和其母亲一起生活)要求将孩子交与他们抚养,女方每周去看望。期间男女双方也如同所有家庭,有过无数次的小的、大的纷争。男方曾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史,在这次婚姻里又因一些纷争,曾几次提出离婚。半年前女方做人流,考虑到实际情况,跟男方商量好在女方处处理。男方只按医嘱买了口服药物,便扬长而去,随后只是打两个电话,周末双休也不来探望,女方忍无可忍在电话里表现出不满情绪,男方不但不买账,反而恶语相向,几日无消息,当男方得知女方表示无法再和这样的人生活,男方没做任何反应,尽一个月没有消息,后男方反过来短信表示“他还愿意接受女方”(可笑的导火索)。女方因思念孩子,尽管不情愿,但还是去了男方处,表示想接孩子去自己那住一段,双方的问题冷静后再说。却遭到了男方及男方母亲的强烈反对,即便一个星期也不可以。(矛盾激化)女方决定放弃婚姻,考虑到孩子就又作罢,双方进入冷战,近半年。最后几次沟通后,“男方表示只要没离婚,孩子就得住他那,哪也不能去。女方想要孩子,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法官判了他无话可说。为了孩子不离婚,现在却要离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