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合伙开设计公司,开始甲资金较活络,由甲先投资,但也不多几万元而已。
乙丙丁均已技术、人力资源入股,办公设备电脑均是个人自带的。房租水电注册等费用由甲出,四人均无工资。
甲提出想法:公司整个运营权,包括决策权等都属于甲所有。乙丙丁均为利润分红。
并且甲要求公司运营后的利润要分期偿还前期的投入。
但甲前面说四人平股,没有说清楚。乙丙丁不同意,商议后采用:前期由甲享运营权决策权等权利,待运营利润还完甲前期投资的资金后,四
人平等享有公司所有权利。
请教专门这种合理吗?有什么风险?本人不是甲,第一种和商议后的有什么区别?专家给点好建议呀。。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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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疑问或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能帮你们制定合适的方案,并起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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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你们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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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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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按出资比例或者协商确定。
2,建议请律师帮你们起草相关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防止以后发生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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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基于你所提供的信息,建议采用后者对你的风险较小。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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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