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子做抵押借了高利贷,还不上了怎么办?
我2008年,因二弟办厂急需资金,就用房子抵押向别人借了高利贷(30万,月息4%),到2010年4月我连利息也还不起了,放贷人现在要收我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互联网纠纷
2011-01-13 1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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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没有抵押权不成立,对方无权行使抵押权,“收”不了你房子,注意高利贷搞事,向法院起诉要求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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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抵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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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属于高利贷,属于法律所禁止的,可以起诉解决,要求法院降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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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有无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若未办,则他不能行使抵押权;若有需要,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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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