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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期间摔伤,可以认定是工伤,但是我是被聘的合同制人员,请问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继续聘用我。因伤不能工作,用人单位是否一直需要给我开工资直到我到达退休年龄。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1-13 14:09:2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不是说用人单位需要一直给你工资直到你退休,还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你的工伤并未丧失劳动能力,那么单位就给你安排适合你工作的岗位,如果你在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工作,或者你发生重大过错的话,单位一样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