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老公2010年1月因公出差出了交通事故,伤了大脑,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力,理解力较差,现在不能工作,公司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为六级,公司说按法律办事,我们要求按月发本人工资的60%的伤残津贴,公司说不能按他现有本人工资发,要下调,劳动合同在2011年7月1日到期,到期后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恳请律师援助。公司是在北京,是外企,2007年到该公司工作。

劳动纠纷
2011-01-11 09:52: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用、交通费、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助抚慰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等,建议委托律师计算,否则可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想详细了解可以电话联系。
  • 按照你的描述可以作出如下简单回答
    首先,对于工伤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对此有什么争议不能协商,就通过仲裁维护自己权利

    其次,对于交通事故,也是可以根据交通责任认定书责任的划分来向对方主张侵权责任,同时也可以进行伤残鉴定,然后主张伤残赔偿金

    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 你好,残鉴定劳动能力为五级、六级的要保留劳动合同关系。工资是按事发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60%。
  •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解除须经劳动者同意。否则仍然按工伤待遇办理。
  • 合同虽然到期,但非经劳动者同意,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工伤索赔 14749
职工工伤鉴定怎么做
工伤索赔 5710
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
民法典 915
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
最新8级伤残鉴定标准
民法典 1575
最新8级伤残鉴定标准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62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38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4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205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04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