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自去年八月进入公司,公司一直没有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我一直工作到今年四月初由于怀孕医生建议在家休息,然后口头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但三月份的工资曾多次索要但公司一直拒绝支付,拒绝支付的理由是我在的公司与我们的原材料供货商有2千元的帐对不上,由于本人是公司内部记账的,公司现在要求我个人支付对方公司2千元钱才肯支付我三月份的工资,请问他这样做合理吗?本人现在怀孕期间为这事曾多次情绪激动,影响心情怕影响胎儿成长,请律师们帮帮忙帮我分析下问题我该怎么去要回我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