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在一起4年了,没有结婚证,有了个两岁的女儿,前段时间她拿了家里的4万块钱跑去重庆和她初恋情人相会。后来我和她母亲去接了回来,钱当然没了。回来没几天。她又偷偷跑了,孩子也不要了,现在谁也不知道她在哪里,现在我想乘孩子还小,早点找一个结婚。请问一下这样违反婚姻法吗?而且,我可以要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我可以追究她拿走我的钱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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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违法。没有领结婚证不属于结婚。可以要求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不能拿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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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找一个结婚.
可以要求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追究她拿走你的钱,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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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双方没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如果由您抚养孩子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再找一个不违法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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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拿钱方面的问题,可以尝试一下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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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随时结婚,并且可以起诉她要求支付扶养费,如需要帮助请直接电话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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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