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因没有签合就上班了。第一天上班就把手指以指甲前段给夹断了。送入医院给已经接好。进医院也是写的别的名字,到劳动局去做工伤认定可劳动局不受理,因没劳动合同。但单位也不给补。到一个月了到单位想私下解决。单位表示只给一个月生活费600,我们不同意他们态度很差的把我们轰出去,还进持语言攻击,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打官司会赢吗。他们都有权有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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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两个证人可以作证,那样的话工伤认定就受理了。打官司打的是证据,不在于谁有权有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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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即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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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有证据才可认定。。。。。。。。
还是积极取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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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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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