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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省莱州市某村的一个村的村民,在2006年我将我家的宅基地卖给了一个不是我们村的农业户口的一个人,他未在我村落户,房产也没有过户一直在我的名下(也过不了户),今年我们村里进行农村改造,房屋拆迁,村委会将拆迁的款项58万全部给了购房人(含土地补偿款),而产权证的名字,以及给付的钱全部是用我的名字,但都不是我签的字。后我同的村委会要此房屋的土地补偿款,村委以已经给购房人了而不给我,请问我还能要回来这笔款项吗?

房产纠纷
2010-12-25 22: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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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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