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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东莞xx电梯厂做了10年,提辞职书是11月19号,我在28号就跟厂领导说不做了,可是那时厂里没人,打电话叫我过去上班,我一个人负伤又做了一个多星期,人事部签我辞职书时签到7号可以走人,其中又没有告诉我要扣20%,到我结算工资时财务却扣了我20%的工资,请问我可以要回这20%的工资吗?如果可以,该走什么样的途径??

其它综合
2010-12-24 2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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