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丈夫三年前因病去世,留下一套七十多平米的偏单,现在我和儿子居住。此房屋是我和丈夫在婚后2000年贷款买下的,丈夫去世后,为减轻生活负担我借钱一次性还清了贷款,现在儿子16岁了,我想将房本改为儿子的名字,请问将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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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到房屋登记机关看一下原登记人是谁,如果是你丈夫就要出示他死亡的证明,在修改为你儿子,就可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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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丈夫名下,需要证明死亡的事实,并经全部继承人一致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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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丈夫继承人的一致同意,包括你,儿子及男方的父母,并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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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属于法律问题,而是由地方政策决定的。据我所知天津继承过户已不再必须事先公证,只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死者配偶,父母,子女)到场签字即可。并且过户费用很低,不需要交契税。但如果继承房屋今后再出售要缴纳高达房产价值20%的继承税。具体情况建议询问当地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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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