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离婚,女儿刚出生不久,女儿抚养权归我八年,八年后归男方,现在申请变更抚养权,胜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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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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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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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离婚协议或判决中约定,另外出现无力抚养的情况,应当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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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约定抚养权归属,而现在对方又没有不利于抚养的条件,可能会按约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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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是可以的。如果变更,根据规定,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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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在情况而定,哪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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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