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一事请大家指点。
法院判决离婚后,法院要求判决生效10天支付对方房屋补偿款,对方收到补偿款10天内协助办理房产过户。但对方迟迟不来领取补偿款,判决法院也帮着联系了多次对方也不接电话,我猜测对方的目的一是为了不想协助办理房产过户,二是为了拖延时间,然后申请强制执行,让我交纳强制执行费,同时索取滞纳金。请问我该怎么办?怎么规避这些风险,变被动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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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钱交到法院,然后请法官出具强制执行通知,不用对方配合就能过户。详情可以来电话细谈,我来给你细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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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是通过一审法院来进行执行的;
二、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无需缴纳强制执行费用;
三、将款项打入法院账号后,再申请强制执行,就可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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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把钱交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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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把钱交到法院,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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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交纳费用,并且,法院给你出具强制执行通知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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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交纳费用,并且,法院给你出具强制执行通知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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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