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在2004年大年初9,我的一位朋友用摩托车搭载他女友在公路上被一飞奔轿车撞飞,造成重伤。被路人报警,因110无人接听电话,被赶到现场的119火警将人及时送到当地医院救治~而轿车也翻入路边小沟,车上2男一女没有受伤,当晚赶到医院看了一下重伤受害者之后,以回家拿钱为由,一去就再无踪影~交警判定轿车付主要责任~但直到现在肇事司机和车主无法找到,家人以肇事者不在拒不接法院传票~以至于此案一拖再拖,无法开庭!经了解,该车投保了5万第三者责任保险!但至今为止却一分钱也没拿到~
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才能得到合理的赔偿,而不是一纸无用的判决书,受害人仍然是一分钱都拿不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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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专家请教一下:
这种情况属不属于肇事逃逸呢?如果,要起诉,可不可以同时把保险公司作为第三被告一起告上法庭~如果被告都缺席的情况下,法庭该如何来判决呢?判决了以后可不可以要求法庭强制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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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应该是全责啊,根据车辆登记可以查到车主的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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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交管车辆管理部门查询机动车和车主信息,可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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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法院可缺席审理,判决生效后,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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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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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诉讼后强制执行判决的内容,对方不到庭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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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