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了,男方不同意离,让我把孩子给他家才同意离婚。我想要孩子,他是残疾人以前没工作,靠他父母养活呢,现在找到工作了,他母亲是脑血栓几乎不能自理,他腿有残疾,都不适合养孩子,又非要孩子。他父母家比我父母家有钱,孩子是不是要被抢走?孩子两周了女孩。我自己开了个理发店,能工作能照顾孩子。从生下来他家就没管,孩子一直是我领着呢。谁要孩子更有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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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争取到孩子抚养权还是有一定的有利条件。双方争执不下最后是要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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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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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孩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女方。两周岁以上的,根据各方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而定,适当时可征求小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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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哺乳期后的子女随哪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给一方的,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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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抚养孩子更有利,但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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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你更适合抚养孩子!
孩子跟着你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应该让你抚养!
不清楚的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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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