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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8年毕业的,09年上半年家人就花钱给我办个工作,花了9万,直到今年的5月份才办妥,去煤矿上,当初约定的时候是办理长期合同制工人,可是到了那以后签订的是农民合同制工人,我也就算是临时工,我想不干了,去要钱,当初我爸和他的关系挺好的,他说给我办工作,他把钱给了他的哥哥,(他哥是个别的矿的领导),他哥又给了别人,说那个人办的工作,可是现在那个人进了监狱了也是贪污,他把责任都推过去了,说我们没有拿一分钱只是白白的帮忙了,要是要钱就到监狱里去要, 现在有这么一个当初拿了我家9万的条子“今收到9万元整,如 事办不成如数返还” 当初也是这么写的,可是现在他给我办了一个临时工,也是进了煤矿了,现在也没有人能说清楚这个是什么事,如果告他,他会反咬一口说就是这事进矿,(这个人也是在矿务局的煤矿上工作也是正式工,矿务局现在就查找工作收钱的事那,),如果我告他,怎么高才能把钱要回来。

其它综合
2011-01-21 22: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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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