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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12月6日晚上9时40分左右(两摩托车相撞),在电白观珠至阳茂高速路段发生一起车祸,行至五一路口时要左转弯,由于我方提前转弯行驶在道路左侧,不料对方高速驶过来,相对撞上,结果我方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当时我方车上有两人,对方只有一人,且对方喝了很多酒,属醉酒驾驶),对方受重伤,头部也摔得很重,大腿骨折,不过经抢救,已经醒过来了,像这样的案子应该怎么处理,我方能否向对方索赔?

交通事故
2010-12-15 22:05: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样的事故交由交警处理,由交警划定事故责任
  • 先报警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按责任及标准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追问:事发当晚已报案并且交警也去取证了,可现在的情况是,交警那边一直在拖,去了解情况,就说先等等看,我看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一拖再拖,到最后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假如这种情况,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有没有可能得到索赔?
    追问:交警会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责任认定的.
  • 对方是否有超速行为,对于责任的认定很关键。判断对方车速的依据有很多,比如刹车印迹的长度、双方被撞击后飞出的距离、摩托车撞击后的变形情况等等。这些需要事故处理专家来进行分析。如果需要帮助,可以和我们联系。
    追问:当时对方喝多了,属醉酒驾驶,并没有意识刹车,所以根本没有刹车痕!像这样能向对方提出索赔吗?从法律角度去分析的话,虽然我方有过错,但对方是醉酒驾驶,并且是超速驾驶,起诉的话赢的机会大不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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