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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学现年23岁,由在外地打工,由于和房东发生口角之争,为了泄愤,把房东的电瓶车丢到了河里,现被警察扣押,请问会怎么处理,还能私了吗?属于什么性质啊?

损害赔偿
2010-12-15 22:26:2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达到三千元就构成犯罪了.达不到的话,仅是十五天以下治安拘留.
  • 你同学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 有私了的可能
  • 如果电瓶车的价值高于2000元,构成刑事犯罪,属于盗窃罪,低于2000元属于行政违法,可能拘留或罚款。
  • 涉案金额较小,建议积极赔钱私了。
  • 很可能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但是因属于情节轻微的犯罪,只要积极赔偿对方,得到对方谅解,公安会以调解结案。最近苏州对轻微犯罪倾向于和谐执法。
  • 如果你同学就是这样交待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因为数额达不到,只要赔偿就可以不判刑了,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 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江苏地区的刑事立案标准为3000元,如果损失达不到三千元,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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