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30年前找了个后老伴,我们相互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2008年母亲去世,2009年老头去世,生前我母亲由于身体不好行走不便,去银行存取款都是由老头办理,所以他都写在了自己名下,母亲去世后,老头未予我分割遗产(存款),老头去世后,他的子女也未与我商量有关遗产如何分割,他的子女讲,他们就有一张存单一共有9000多元,全部用在了丧葬费上。据我所知,他们生前有一定的存款,他们夫妻都有退休金,也从来没有过重大疾病,生活也非常节省,在有老头是离休干部,吃药看病全部由国家担负,我怀疑母亲去世后,老头把存款转移到他的子女名下,现在我手中只有两个账号,还不知里面有没有存款,请问,因客观原因不知母亲有多少存款,我可以到法院起诉吗,申请法院到银行调取母亲去世后存款的支取情况,如果申请法院调取,是不是应该调取母亲去世后的存款支领情况,我和老头是同一顺序继承人,母亲去世老头是否有权支配夫妻共同存款。该咨询为金币咨询,只有律师会员有权查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