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是保定一家私人医院的员工,医院要求本院产妇必须在本院生产,否则不给转生育险。我在今年11月9日晚见红,晚上11点多到达医院,值班医生(只有助理医师证)给产妇作胎心监测30分钟,结果正常,然后过了半个小时,又开始做胎心监测,发现胎心不正常,每分钟在60到180次之间,但是值班医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继续监测,期间没有做任何其他产前检查。一直又监测了两个多小时,才给产科大夫打电话,产科大夫从家里赶到医院,匆忙做剖宫产手术,于凌晨3.48(有证据)将婴儿剖出,当时孩子吸入胎粪,呼吸困难,由于医院没有新生儿科,让家属打车转院,于是转到妇幼保健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入院时间4.45(有证据),症状为窒息,心跳不正常,肺部出血,肝,胃肿大。在妇幼保健医院治疗了两个星期,孩子病情好转,肺部还有些炎症,医生让出院,回家慢慢恢复。孩子满月后找医院协商赔偿事宜,医院拒绝赔偿。 患者诉讼理由:1.强迫本院职工在本院生产; 2.没有做其他产前检查; 3.一直监测胎心,延误手术时间; 4.值班医生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无新生儿科,无抢救措施,耽误抢救时间; 6.怀疑在手术时不当操作导致婴儿吸入胎粪。 医院理由:产妇在产前一个星期和2天前的彩超检查结果为胎盘3级,认为孩子在体内已经缺氧,现在保留胎盘。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医学鉴定对患者是否有利,起诉医院能否胜诉;如果胜诉能赔偿多少?还需要哪些证据?

医疗纠纷
2010-12-14 15:02: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医院对产妇的监护和处理存在明显的过错,胎儿宫内农窘迫明显,应该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可以直接起诉医院,胜诉应该没有问题。如有需要,可以联系。
    追问:同意江律师意见,当然医院的过错还在于,既然已经产前发现问题,就不应当在没有新生儿科的医院生产了。支持诉讼。
  • 你要想起诉医院必须证明医院有过错,根据新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由你承担举证责任,除非符合法定的情况下才有医院承担举证责任,你所说的各种情况是否有证据证明,如果有则对你有利如果你没有这方面的证据,你需要收集。医院的说法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果你以上所说的是事实而且有证据,你就有胜诉的可能,至于赔偿多少情况不同,赔的也不一样
  • 我认为医院延误治疗存在过错,应当赔偿。医学鉴定主要是对医院在治疗中是否存在过错进行判断,结果未做出之前很难判断有利与否。赔偿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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