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在一门诊做了LEEP手术,手术前后给我打了超过10天的抗生素,手术前问医生说会不会怀孕,医生只测了小便说没事,手术后7天发现怀了宫外孕一周左右,在LEEP手术恢复期间那医生叫我到别的医院去看宫外孕,当时没想到与医院事故有关,就去了别的医院做了半个月的住院保守治疗成功了,住院时的白细胞降为0.8,请问我这算医疗事故吗?过了一年了现在还可以去找那医院赔偿我的相关费用吗?我应该如何做呢?谢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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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过间过的太久了,相对来说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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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若你认为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行为;
【2】建议你立即申请将相关的病历及相关治疗材料进行查封;
【3】再向医院所在卫生部门申请委托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4】若是构成医疗事故的可以向医院主张要求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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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