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婚前有一套房子,全款付清。我们结婚1个月后,我(女方)与二手房公司签定协议,产权人未在协议上签字,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如因某些原因不想卖了,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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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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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协议有约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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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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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据你所述,该房产属于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你不是产权所有人,无权处分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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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产权人与你为夫妻关系,该协议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产权人可以声明该合同无效,也可以追认该合同有效;对方也可以催告产权人表明合同效力。你作为协议当事人,应当对协议无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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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份协议属于效力待定。如因某些原因不想卖了,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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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属于你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未经你老公授权,你无权处分该房屋,因此协议无效。如果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了,你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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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权利单方出售这个房子,合同无效,但是你应该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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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