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投资担保公司,有企业跟我们借款,我司从账上给对方打款,我司账上摘要是借款给某某公司款,借款期是一年,我们之间只是签了借款合同,算合法吗?有无风险,我听说国家法律规定企业跟企业借款不受国家保护,是有此项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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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经超出经营范围,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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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原则上是不准发生借款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61条明确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不能说法律不保护,只能说到时候有些请求不一定能得到支持,实践中有这样的例子,由于现在社会的发生,每个地区对合同的认定也不是很一样。
如产生争议,还是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如需帮助,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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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你们之间约定了利息吗?你们应该规避风险才是。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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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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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无效,最高院有司法解释。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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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