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的某些开发商向业主征收天然气管道初装费3000元,是否合理?我可以拒绝吗?
拒绝的时候怎么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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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购房款中已经包含该费用,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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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企业连投资的资本都没有,就根本不能进入市场运营,更不能进入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领域;房地产公司与燃气公司串通,违反法规规定,在房价之外向业主收取初装费,这是典型的欺诈行为;政府机关不对违法收费进行处罚还偏帮开发商和燃气公司说是安装费,致使公共事业的基金沦为私人财产。如此种种,各方在了解其中利害关系的同时,初装费应否存在其实一目了然。钱迟迟不退就是对市民权益的藐视和对违法收费的纵容,发改委难道真要成为网上说的成立至今只做过两件事:1、涨价 2、为涨价做辩护。如果投资可以当成儿戏,那么是不是每个市民都可以说是为了大家好,开个商店也让大家出个“初开费”,这样的话我才能回收资本,理直气壮的和大家要钱了,还可以发个贡献奖,政府以后不收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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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当地政府的规定,管道初装费属于配套费。如政府没有免除初装费,就需要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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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