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八岁,在亲戚与别人发生矛盾打架时,对方用石头砸坏玻璃,玻璃碎片击中头部,两处受伤,一处缝一针,现已住院治疗,花销3000元,我咨询我该如何索赔,例如误工费,惊吓费.....索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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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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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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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因八岁孩子则没有误工费,法律上没有惊吓费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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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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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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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法定的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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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