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2.3提出离职。公司人事部说我当时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离职后不能去同行。而且不管我去什么行业,公司都不开离职证明。我现在已经收到一家同行的OFFER,没有离职证明是不能报道的。沟通后,公司说可以开离职证明。但是只能公对公的开,而且要是非同行,离职证明上要写上新报道单位的公司名,还直接寄到新单位才行。请问,离职证明不就是证明公司和个人之间终止合同关系吗,那就是可以给我个人,公对公的开是违法的吗?还有,不管我是否去同行,公司都有义务给我开离职证明吧?是否违反竞业禁止协议跟开具离职证明是不冲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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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单位不开离职证明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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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与竞业禁止协议没有关系,合同解除后单位有义务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及档案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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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